云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无人机反制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云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无人机反制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无人机反制盾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云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210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无人机反制盾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无人机反制盾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 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 投标人自行编制财务报表或经政府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提供担保证明的同 时还须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 自成立至今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注: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无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不齐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 并加盖单位公章。 1.3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含01月)至投标截止日 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 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 件),成立不足1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1.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含01月)月至 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 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 件),成立不足1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1.5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 明材料); 1.6 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 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3.3 供应商不得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1:投标人可持介绍信(格式自拟)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2025 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 日除外)到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76号308室)现场登记。方式2: 投标人可将介绍信(格式自拟)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 至我公司邮箱:ynlxzxgs@126.com,并联系我们确认登记。工本费(元):6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5楼民警书画室(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水机场南 工作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9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5楼民警书画室(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水机场南 工作区)。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无人机反制盾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 (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76号综合楼3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9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LX2025024 2.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无人机反制盾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421000.00元; 4.最高限价:421000.00元; 5.采购需求:采购手提式无人机侦测定位设备和手持单兵无人机干扰器各1套。具体技术参 数要求及商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点。 7.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 关境外的产品。 8.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 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 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3.3、供应商不得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76号308室); 方式1:投标人可持介绍信(格式自拟)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3月20日至2025 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云南磊鑫 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76号308室)现场登记。 方式2:投标人可将介绍信(格式自拟)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ynlxzxgs@126.com,并联系我们确认登记。 工本费(元):600.00 工本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 户 名: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1075500000084954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5楼民警书画室(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水机场南工作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5楼民警书画室(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水机场南工作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其它网站转发无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水机场南工作区 联系人:岳宗明 联系方式:13888909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76号 联系方式:0871-68319911 开 户 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10755000000849544 E-mail:ynlxzxgs@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国栋、钱军、刘燕、毕子财 电 话:13888029392、0871-6831991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水机场南工作区 联 系 人:岳宗明 电 话:138889091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76号 联 系 人: 王国栋、钱军、刘燕、毕子财 电 话: 0871-68319911 电子邮件: ynlxzxgs@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