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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无人设备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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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无人设备询价公告

  • 招标编号

    招标类型

    产品

  • 所属行业

    某单位

    招标阶段

    招标公告

  • 所属区域

    北京市 » 朝阳区

    截止日期

    2025-04-22

  • 招标单位

    某单位

  • 业主单位

    某单位

  • 项目预算

    170万元

  • 联系人

    李四海、陈思静、王丽欣

    联系电话

    13426177928、13810229510

1.项目名称:三型反无人设备

2.项目编号:2025-JLDJBF-W4001(03)

3.项目概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单价)

(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总价)

(人民币万元)

交付周期

1

无人机GPS诱骗器

1



32(含税价)

32(含税价)

合同订立后1个月之内交付。

无人机嗅探器

2



43.5(含税价)

87(含税价)

车载无人机反制系统

1



51(含税价)

51(含税价)

合计

/

170(含税价)

/

实际采购数量以军委批复订购计划为准,供应商风险自担。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和总价),其响应无效。

★本次询价、报价、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报价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陆军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招标人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本条款适用于本项目供应商及其主要配套供应商,主要配套供应商是指关键、重要分系统,具有独立功能的单机设备,关键原材料、元器件的生产厂家【提供书面声明】。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书面声明】;

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报价【提供书面声明】;

4.4未购买或领取询价文件的,不得参与报价;

4.5资金运营状况良好,企业自有资金(含银行账户账面资金和银行授信剩余额度,中央企业可提供财务公司、资金中心等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出具的账户账面资金证明,与银行证明具有同等效力)能够满足最小成交金额(订购项目按最小成交数量×供应商报价计算)的30%(含)以上;

4.6具有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4.7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4.7.1法人证书(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证书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现行有效证书且经营范围涵盖询价产品或其同类产品;

4.7.2须为非外资控股(含港澳台)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7.3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报价,供应商应为询价产品的生产单位;

4.7.4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指无线电频率管理委员会的频率使用许可);

4.7.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现行有效且能够涵盖询价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生产;

4.7.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7.7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不得被政府和军队列入重大、严重失信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

4.7.8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现行有效;

4.7.9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起算的前三年。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是20235年3月10日,前三年是指20202年3月10日至20235年3月10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4.询价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发售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5.1发出询价公告时间:2025年4月14日。

5.2发售时间:20205年4月15日起到2025年4月21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5.3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51号楼。

5.4发售方式:

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购买询价文件时,“未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陆军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招标人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的声明;

(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或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或国军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质量体系证书处于申请办理、过期复审、范围扩项等阶段,须提供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审查通过且认证范围涵盖询价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两证合一”的也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及副本复印件,否则不予发放询价文件。此要求仅用于询价文件发放审核,报价时供应商须满足第一章节“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关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要求;

(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8)“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以及“未被政府和军队列入重大、严重失信名单”声明。

6.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递交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样品),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3提交报价文件地点

北京市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51号楼一层第二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其他要求

7.1购买询价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询价文件依据,凡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询价小组判定为准。

7.2凡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四海、陈思静、王丽欣

电 话:13426177928、13810229510

邮 箱:lisihai@sztc.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51号楼一层

邮政编码:100028

开户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顺源里支行

银行账号:11050166740000000291

原信息地址:请点击 http://www.weain.mil.cn/cggg/jdgg/19117046358630195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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