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信号接收设备采购 |
无人机信号接收设备采购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复的《招标方案》,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无人机信号接收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截止11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不满2家,依据采购方案重新组织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详细信息在本网站涉密网端同步公告。
一、项目名称 无人机信号接收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 ZWDL-2022-ZB001(CLF0222BJ02JG78)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完成期 1 信号接收设备1 1 套 人民币90万元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2 信号接收设备2 1 套 人民币85万元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四、项目地点 本项目的地点:北京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计划下达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公司须提供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 (六)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七)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九)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十)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的要求(以投标人提供证书副本为准,投标时提供正本的,副本中标后提供给采购人),如非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和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两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有效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十一)具有有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三级(含)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 发售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09:0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 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15A会议室。 (三) 发售方式:供应商采用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凭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在发售时间到达发售地点,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参与第一次招标活动、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公司的报名材料不必重复审核。 (四) 报名资料要求: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 提供《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填写报名信息后打印。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③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不显示成立时间,则须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或签章)或发证机构出具的含成立时间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3.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5. 提供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6. 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7. 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8. 提供有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三级(含)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9.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非联合体投标的,不作要求。 (五)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六) 具体汇款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 账号:9550 8802 1238 0600 134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11月30日9时00分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9时30分 (三) 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15A会议室。 (四)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30日9时30分。 (二)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15A会议室。 十、公告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互联网端、涉密网端发布。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321172185 邮箱:liyangbj@chinapsp.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15A会议室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15600383916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