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
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2-16 16:01:23至2023-03-08 09:00:00 获取方式:广东能源商务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线下递交 截标/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截标/开标时间:2023-03-08 09:00:00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东能源商务网 六、其他公告内容 1、各投标单位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要求。2、各投标单位需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将贵单位密封投标文件,邮寄或送到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7号,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经营部项目合同管理分部李工收,并完成商务网网上报价。3、详细采购内容,请查看招标文件要求。4、报价方按技术规范书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报价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鑫恒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 项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7号 招标人: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7号 联系人:(商务)李工 (技术)陈工 联系电话:0760-22819802,0760-22819863; 投资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或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合格条件: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企业资质证书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应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四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反无人机设备厂家项目授权或参数确认函。(投标人报价的设备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书》中“第二点:设备及资质要求”,其中包括:简称为《系统质量检验报告》、《防爆合格证》、《无线电设备质检测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否则按废除资格处理)。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已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或本单位灰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被政府部门或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认定为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并实施联合惩戒的供应商投标。 (7)安全生产费,费用不低于合同总价2%,必须填报,否则按废除资格处理。 2、业绩要求: 无。 投标有效期:60天 答疑方式 详见广东省能源集团电子商务网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投标文件递交至: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截止日期前将其密封投标文件,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或送到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7号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项目合同分部,李工(收)。 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截止日期前在广东省能源集团商务网网上报价。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详见广东省能源集团商务网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详见广东省能源集团商务网 评标办法:具体见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合同名称: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合同 ※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生产保障的规定,投标人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为派驻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在项目正式开始前提供相应参保证明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