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首届民间文化节灯会亮灯仪式暨无人机光影秀观礼... |
陆丰市首届民间文化节灯会亮灯仪式暨无人机光影秀观礼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陆丰市首届民间文化节灯会亮灯仪式暨无人机光影秀观礼活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获取,报名邮箱:1834340024@qq.com;咨询电话:18927998652。代理公司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 24 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报名结果。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售价:每套售价150元,转账或现金支付皆可,售后不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ZB-2023-001 项目名称:陆丰市首届民间文化节灯会亮灯仪式暨无人机光影秀观礼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4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74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C99 陆丰市首届民间文化节灯会亮灯仪式暨无人机光影秀观礼活动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2)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报名邮箱:1834340024@qq.com;咨询电话:18927998652。代理公司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 24 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报名结果。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售价:每套售价150元,转账或现金支付皆可,售后不退。 方式:网络获取,报名邮箱:1834340024@qq.com;咨询电话:18927998652。代理公司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 24 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报名结果。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售价:每套售价150元,转账或现金支付皆可,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请转账至以下账户并备注公司简称: 账户名称:廖家仪 账户号码:6216611900019676772 开户行: 中国银行广州天安节能科技园支行 报名材料: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1834340024@qq.com并电话通知即可。 注: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且本项目只接受报名成功并购买了磋商文件的单位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桥西路中段盛源苑B座304号(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桥西路中段盛源苑B座304号(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若是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投标的,应当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提供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或分公司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陆丰市东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陆丰市东海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莫先生,13352753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桥西路中段盛源苑B座304号(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郭先生,18927998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189279986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