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无人机反制装备的公... |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无人机反制装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无人机反制装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CG230828088 项目名称:无人机反制装备 预算金额(元):1036000 最高限价(元):103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无人机反制装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36000 最高限价(元):1036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无人机反制装备,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一,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平国资办〔2021〕81号)第十四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8日至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项目属国企采购项目,对采购文件或开标评标过程有疑义的,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质疑;对质疑答复、合同履约不满意的,向监管部门投诉。 3.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方: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0577-58100159 联系传真:0577-58100159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财富大厦701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7-63639288 传真:0577-63639288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58100161 传 真:0577-58100161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