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反制系统预研公告 |
无人机反制系统预研公告
我单位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对该项目进行预研,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技术指标等要求存有意见建议,可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截止时间前递交。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反制系统 二、项目概况: 1.本招标采购项目包括无人机反制系统2套(含设备安装调试)。 2.采购详细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10月4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为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下载附件2,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并采取指定方式递交至我部: 1.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意向公示建议意见。 2.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附件:填写完善后的附件3扫面为PDF和word文档一起发至我单位联系人,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4.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9189529042 邮箱:2736823670@qq.com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 附件:1.货物一览表及质量技术标准 2. 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