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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浔区公安局分局业务装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南浔区公安局分局业务装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仁皇招字2023261号 项目名称:南浔区公安局分局业务装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2286000 最高限价(元):190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南浔区公安局分局业务装备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28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需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至2023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投标人须使用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 CA 锁,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獲取招標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投标人,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人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7、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政府采购”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金融大厦B座南浔公安分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敏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68238919 质疑联系人:徐勇 质疑联系方式:13867276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八层801B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珊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619010 质疑联系人:徐欣媛 质疑联系方式:0572-261559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孙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