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购置无人机反制设备1批竞价公告-1 |
【新疆-塔城】购置无人机反制设备1批竞价公告-1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购置无人机反制设备1批 项目编号:6202406040399997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芳 18809922323 报价起止时间:2024-06-04 11:26 - 2024-06-07 20:00 采购单位:乌苏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登山设备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登山设备; 采购人需求描述:按商务要求进行报价、供货; 次要参数要求:无人机反制设备:反制一体设备、穿越机、单兵反制盾等; 1批 339620.00 - 买家留言:必须满足采购单内所有设备参数和配套设备条件,质保3年 附件: 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计划.xlsx 响应附件要求:需上传报价明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乌苏市 新市区街道 新疆乌苏市长江路301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报价单位需提供无人机查打一体反制枪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报价单位在报价前需先携带相关资质及以上询价商品实物样品到我单位进行确认,并在收到现场确认函后方可报价,无确认函者,就算最低价中标成功,我单位也不子采用3、★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5日,仅一天。4、★签订合同后1个日历天内必须完成供货。交货地点:客户指定地点(送至各使用部门,不接受快递或物流)。5、投标供应商必须能够满足产品的参数要求和商务要求,对不能满足参数要求或者虚假响应,或者无法按时交货影响业主办公使用的,采购方可作废标处理,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对投标公司予以处罚,和进行网上通报处理。6、投标前致电09928511014与刘警官联系 ★以上标注“★"号条款中标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1.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计划.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