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新安镇无人机巡检项目采购公告-2 |
【灌南县】新安镇无人机巡检项目采购公告-2
项目概况
新安镇无人机巡检项目 JSZC-320724-ZZJT-C2024-003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17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4-ZZJT-C2024-0035 项目名称:新安镇无人机巡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8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在新安镇范围内搭建2个无人机场,对辖区内的农用地、违建房屋、城市卫生管理、河道、老旧小区飞线等方面进行全天候巡查监管,通过大数据算法或其他方式自动识别,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至相关站所和村社,第一时间处置并办结,形成全流程闭环。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后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6月05日至 2024年6月12日18:00止(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一体化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17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06-17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收取投標保證金。 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 ... 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灌南县人民东路165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8-83996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北路9号美食街区第二排北104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5509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5509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