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公告(2025-JJDCBK-W3001) |
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公告(2025-JJDCBK-W3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无人机 管制 设备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5-JJDCBK-W3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车载式无人机管制装备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套 2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 云南省玉溪市 2 手持式无人机管制设备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套 2 云南省玉溪市 说明: 1.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3. 项目预算: 含税总价 960,000.00 元 (大写:玖拾陆万元整) ; 4. 质量保证期: 2 年,起始日期按设备验收合格日期计算。若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将负责无偿更换相关部件,直到设备正常运行,如保修期内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更换同型号新设备。 5. 本项目是否收取谈判保证金:是。 6.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9600,00.00 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否决投标。 8.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 100% 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最终成交价 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2023 年的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2 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 3 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根据 “财办【 2022 】 32 号 ”的规定, 2022 年及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 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 3 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 6 个月 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 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 3 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 6 个月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 (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 www.plap.mil.cn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严禁分包转包(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六)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 www.plap.mil.cn)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暂未注册成功的,可先行获取谈判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截图)。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 4 月 11 日至 4 月 18 日,每日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 (申领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 (二)申领地点: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 4 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 3 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 的承诺书; 7. 报名表; 申领方式 1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名邮箱: 758257455@qq.com 。 2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 免费 。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5 年 4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 2025 年 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 (三)报价地点: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5 年 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 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 (二)谈判地点: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 八、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www.plap.mil.cn )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任先生 联系电话: 17809752535 联 系 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15351381858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15351386206 附件1.pdf 原信息地址:请点击 http://plap.mil.cn/freecms/site/ ... 9623358e8f272e.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