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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对无人机等产品开展监督抽查

2024-1-31 15:26| 发布者:无人机小助理| 查看:1384| 评论:0

摘要: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24年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今年将对无人机、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头盔等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   会议强调,2024年产品质量安全监 ...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24年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今年将对无人机、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头盔等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

  会议强调,2024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其中包括制定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研究推进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风险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定实施2024年抽查计划,对无人机、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头盔等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多条关于无人机的管理办法和条例。2023年年底,市场监管总局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标准最新发布实施情况,修订了无人机、电动汽车充电桩、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于产品的主要检验项目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无人机主要检验项目有:电子围栏、机体结构、整机跌落、感知和避让等。电动汽车充电桩主要检验项目有:充电连接控制时序、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接触电流等。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主要检验项目有:材料阻燃性能、一氧化碳防护性能、连接强度等。

  2023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就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召回管理相关工作发布公告。公告表示,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进口商对其产品安全负责,确认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实施召回,不得隐瞒缺陷,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产品,通知其他经营者停止经营。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国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召回工作。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召回工作。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可能存在足以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范围较大的缺陷的,可以直接组织缺陷调查。确认产品存在缺陷但生产者、进口商未实施召回的,由市场监管总局责令其实施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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